产品说明:
1、本产品为“平安携程境外长线保险”专属附加保障,购买前请确认是否已经选择“平安携程境外长线保险”。
2、可与其他保险产品保额累加;其中涉及具体费用损失的项目,如医疗费用、钱财损失等按照保额内实际损失赔偿,不可重复获得赔付。
境外出险,请立即拨打平安客服电话+86 95511 转5转8。 提醒:须在号码前加拨+号。
保障利益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元) |
意外身故和残疾 | 200000 |
医疗责任(其中辅助设备每次事故限额2500元,牙科门诊每次事故限额4000元) | 100000 |
旅行变更(仅承担:1、去程航班延误连续达10小时及以上导致的旅行取消,按实际损失金额的70%赔付;2、去程时因天气原因、机械故障、航空管制、航空公司原因等非客人自身原因的航班延误导致的住宿费用损失,以及回程时由于上述原因滞留当地的额外旅行费用) | 6000 |
签证拒签补偿 | 600 |
签证拒签旅行取消(因签证拒签原因取消行程,按实际损失金额的80%赔付) | 6000 |
旅程延误(每4小时赔付100元) | 500 |
行李延误(每8小时赔付300元) | 600 |
目的地购物特别保障(指使用本人信用卡在旅行目的地购买金银珠宝、钻石、首饰、饰物,因遭受偷窃和抢劫造成的损失,每件或每套物品最高赔偿限额5000元) | 10000 |
手机、电脑、PAD损失(单件物品限1000元) | 2000 |
个人钱财损失 | 800 |
旅行证件遗失 | 2000 |
旅行者个人责任 | 200000 |
旅行期间家庭财产保障 | 3000 |
银行卡盗刷 | 3000 |
自然灾害导致意外身故或残疾 | 50000 |
宠物犬交通意外死亡保障 | 1000 |
特别说明
1、投保年龄0-90周岁,71至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身故、残疾保障"的保险金额为保单所载金额的一半,81至9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身故、残疾保障"的保险金额为保单所载金额的四分之一。每人每次限购1份。90周岁以上不承保。
2、按中国保监会规定,除航空意外死亡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外,任何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
3、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的须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4、旅行者个人责任扩展高风险运动责任,但因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旅行者个人责任:1)被保险人参与任何职业体育活动或任何设有奖金或报酬的体育运动;2)被保险人进行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特技表演;3)被保险人进行滑翔翼及跳伞活动;4)被保险人置身于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期间(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者除外)。
5、理赔提醒:航班延误请注意开具延误证明,注明航班号码,延误原因和延误时间,并第一时间报案。
6、理赔提醒:目的地购物特别保障是指被保险人使用本人信用卡在旅行目的地购买的金银珠宝、钻石、首饰、饰物的盗抢责任。注意:如发生盗抢事故,需在24小时内立即向保险事故发生地海关、警方或其他有关部门报案并领取其出具的事故证明。
7、被保险人发生签证拒签时,在保险生效前可全额办理退保,此时不能申请签证拒签理赔;申请理赔后,不能办理退保、变更。
8、一年内在本保险产品保障范围内的同一国家或地区有过拒签记录的人员不得投保本产品,否则投保无效。
9、经许可该保险产品可在全国范围内销售,符合本保险产品购买条件的人均可购买。
10、由于该保险产品属于短期意外险,在保险起期之前可全额退保,但在起保后(行程开始后)则无法退保。
11、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客服电话为95511转5转9。
12、电子保单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妥善保存,电子保单可在购买度假产品后,在“我的订单”中查看。
13、保险产品的销售服务方为:携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公司网址:http://kefu.ctrip.com/insurance/index.aspx
本页信息不构成保险合同一部分,详细信息请参见保险条款,并以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