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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担保函

公司担保函

公司担保函

不可撤消担保函

致: 中国国旅(辽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兹有我(社/公司)   位客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年   月   日出发的日本     天团,现我(社/公司)保证客人能按时随团返回中国,不会私自离团,不违反日本国法律法规,不会延期滞留日本,若客人出现上述情况,我(社/公司)愿为客人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向贵社支付每人10万元 人民币    合计共    元人民币作为担保金,如客人出现私自离团、滞留不归或逾期逗留的情况,则在接到贵社通知四日内付清此担保金,如果未能在限期内付清此款,本人/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担保责任。

2.向贵社支付因私自离团、逾期或滞留不归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移民局的遣送费和中国公安机关的办案费、因本担保书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赔偿贵社因客人私自离团、逾期或滞留不归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根据但不限于外国领事馆因此客人滞留不归而导致贵社被停止或减少签证业务而引起的营业业务利润损失;

4.赔偿贵社因客人滞留不归而产生的名誉损失。如脱团客人一旦滞留不归,贵社一样按照一般滞留方法来处理,如果团队被日本入国局调查发现有违法允许客人脱团的情况,导致日方担保社涉被罚停牌,本公司(人)便支付停牌期间赔偿费用第一个月人民币10万元;如果停牌2个月,则赔偿人民币20万元,如此类推。

5.如贵社出团前发现我社所交客人中有滞留不归倾向,我(社/公司)同意贵社注销其签证,无条件支付其签证损失费用并不以任何理由提出申诉。

我(社/公司)已清楚明白地了解我(社/公司)根据本担保书所负有的责任,并谨此明示,此担保一经签名即产生法律效力!一旦担保实现,我(社/公司)将放弃对此担保书提出任何抗辩的权利。

注:本担保函从签字之日起即生效。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承诺书

致: 中国国旅(辽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本(社/人)已完全了解贵司工作人员告知的注意事项,与客人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1.本(社/人)了解客人的身体情况能够适合参加此旅游团,并承诺能够完成此次旅游团的全部行程并按期返回。

2.如本(社/人)未按贵司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本(社/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并承担给贵司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3.在旅游过程中,本(社/人)客人自愿放弃不适宜退休和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若因本(社/人)客人坚持参加而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客人自行承担。

4.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社/人)客人由于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贵司协助提前返回或就地就医的,本(社/让你)客人愿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5.本(社/人)已就此承诺告知了直系亲属并得到他们的同意,同时,本(社/人)客人均承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如无法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的,则购买商业保险,并将保险原件扫描件传到贵社存档。

以上承诺内容是本(社/人)客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承诺函的各项条款,贵司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社/人),本(社/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各项条款的意思。由于本(社/人)客人身体原因在旅游整个行程中发生任何状况均与旅行社、组团社和地接社无关,由本(社/人)客人和家属全权负责,不以任何理由追究责任(包括法律途径)。

特此承诺!

注:本承诺书从签字之日起即生效。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担保公司签字盖章:

       日   期:

客人信息:

 

姓名

英文名

护照号码

性别

出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