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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本团签公司担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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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本团签公司担保函

公司担保函

担保人:

 

被担保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六条规定,“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

被担保人预订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程”)签证产品,并将于

             日至             日前往           旅游;

 

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已充分知晓以上内容,担保人同意为被担保人提供以下担保,

1.   保证被担保人在境外期间遵守所在国法律,旅行结束后按时回国;

2.   保证被担保人按要求参加面试和面试销签、提交销签材料;

3.   如被担保人在旅行期间发生不遵守中国及当地法律法规,或滞留不归或未按要求参加面试和面试销签、提交销签材料等,担保人将与被担保人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赔偿携程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对因此给携程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未能及时支付,携程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担保人确认已清楚明白了解根据本担保函所需承担的责任。本担保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本担保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担保函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公司名称)                     

(此处请盖公司公章)               (被担保人请亲笔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手机:                       手机:          

固定电话:                     固定电话:

日期:                       日期:

注:1、请用印有公司抬头、地址、电话、传真、邮编的正规A4信纸打印。

    2、请提供公司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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