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证 | 一、受理范围 | 1.四川省常住户口居民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大厅申请; 2.不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 |
二、办理通行证所需材料
| 1.四川省居民参加赴台团队旅游的,应先向国家旅游局公布的组团社报名,交纳所需费用后,凭组团社出具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提出申请(发票抬头为申请人姓名,每人一份;复印件每人一份,A4规格纸),可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3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的团队旅游签注。 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后,向国家旅游局公布的组团社申请办理入台许可。 2.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48×33毫米,白色背景) 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3.四川省居民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 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4.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5.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人须亲自到场提交申请,未满16周岁或已满 70周岁(含)的申请人赴台旅游的,可委托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代为申请(须提交委 托书、交验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申请往来台湾签注,持有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同时提交通行证;证件遗失的, 须提交遗失声明。 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 | |
三、办理程序
| 1.获取并填写表格: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3.受理、缴费 : (1) 审核不合格的由受理民警告知不予批准的原因,并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 (2) 受理合格的获得《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并完成缴费手续。 4.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凭《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和缴费回执在预 约取证时间领取证件。 备注:经地市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批后报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参团客 人请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如客人可自行取件,请按外网披露时间及时提交所需材 料;如规定旅行社统一取件,请于申请授理当天将回执单原件寄送至成都携程国际旅 行社,由专办员凭回执单原件在省厅及时取证。 | |
四、出证时间: | 新办证15个工作日,签注10个工作日。 | |
五、有效期: | 5年 | |
旅游签注 | 类型及有效期 | 团队旅游签注(L签):有效期3个月,需凭旅行社开具的台湾团队旅游发票原件办理。 |
备注: | 办理旅游签注时请注意,必须保证出行归来日期均在签注有效期内。 | |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四川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规定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