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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携程境外短线保险 附加款

产品介绍保障利益特别说明

产品介绍

1、特色保障:旅行变更扩展去程时因天气原因、机械故障、航空管制、航空公司原因等非客人自身原因的航班延误导致的住宿费用损失,以及回程时由于上述原因滞留当地的额外旅行费用支出。

2、保障项目可与“平安携程境外短线保险”保额累加,但赔偿标准不叠加,且涉及具体费用损失的项目,如医疗费用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不可重复获得赔付。

3本产品为“平安携程境外游保险 ”专属附加保障,购买前请确认是否已经选择“平安携程境外游保险日澳”。

境外出险,请立即拨打海外紧急救援电话+86 10 84416504。 提醒:须在号码前加拨+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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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利益

保障项目

保险限额(元)

意外身故和残疾

100000

医疗责任(含高风险运动)
  包括辅助设备每次限额¥2500及牙科门诊每次限额¥4000

100000

旅程延误(赔付延误12小时以上的部分,每4小时赔付300元

900

行李延误(赔付延误16小时以上的部分,每8小时赔付500元

1000

旅行变更(扩展因怀孕或骨折导致的旅行取消;扩展去程时因天气原因、机械故障、航空管制、航空公司原因等非客人自身原因的航班延误导致的住宿费用损失,以及回程时由于上述原因滞留当地的额外旅行费用支出)

3000

 

特别说明

1、投保年龄0-90周岁,71至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身故、残疾保障"和"双倍给付意外伤害"的保险金额为保单所载金额的一半,81至9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身故、残疾保障"和"双倍给付意外伤害"的保险金额为保单所载金额的四分之一。每人每次限购1份。90周岁以上不承保。

2、18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意外死亡的赔偿限额不得超过中国保监会所规定的最高限额10万元人民币。

3、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的须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4、旅程延误、行李延误责任与境外短线保险保额叠加,赔偿标准不叠加。

5、旅行变更(扩展因怀孕或骨折导致的旅行取消)指在旅行变更条款项下扩展被保险人自在携程成功购买保险时起、至被保险人按预定行程开始旅行时止的期间,被保险人或其配偶发生正常妊娠或者被保险人或其直系亲属骨折导致不适宜旅行的,保险公司按约定赔偿被保险人已经支付且无法追回的旅费,以本附加险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正常妊娠诊断或骨折证明。说明:正常妊娠不含宫外孕、葡萄胎。

5、理赔提醒:航班延误请注意开具延误证明,注明航班号码,延误原因和延误时间,并第一时间报案。

6、由于该保险产品属于短期意外险,在保险起期之前可全额退保,但在起保后(行程开始后)则无法退保。

7、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客服电话为95511转5转8。.

 

本页信息不构成保险合同一部分,详细信息请参见保险条款,并以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