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周全,涵盖旅行期间意外伤害、医疗疾病、旅程障碍及个人财产保障。
邮轮延误降低起赔时间限制,提高赔付额:每3小时赔付300元。
涵盖个人原因旅程取消保障,防范特殊原因退订风险,旅行变更包含接驳延误、目的地港口的停靠时间缩短或取消停靠、因怀孕或骨折导致的旅行取消责任。
境外出险,请立即拨打海外紧急救援电话+86 10 84416504。 提醒:须在号码前加拨+号。
24小时境外旅行救援服务:
出国完整旅行信息咨询、介绍大使馆服务、电话医疗咨询、医疗机构介绍和建议;
翻译援助服务、安排紧急口讯、文件递送、法律援助服务、安排保释事宜;
协助安排就医、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担保或垫付、递送必需药物和医疗用品。
保障项目 | 保险限额(元) | ||
普通型 | 经典型 | 尊贵型 | |
旅程阻碍保障 | |||
旅程延误(每4小时赔付300元,其中邮轮延误每3小时赔付300元) | 300 | 600 | 1200 |
行李延误(每8小时赔付500元) | 500 | 1000 | 2000 |
旅行变更(扩展接驳延误责任;扩展因怀孕或骨折导致的旅行取消) | 2000 | 5000 | 10000 |
邮轮目的地港口变更 --目的地港口停靠时间缩短责任,每个目的港每3小时赔付300元且赔付限额900元 --目的地港口取消责任不包括更改目的地港口 | 1800(其中停靠时间缩短责任累计赔偿限额900元;取消停靠责任的每个目的港赔付限额300元、累计赔付限额900元) | 3600(其中停靠时间缩短责任累计赔偿限额1800元;取消停靠责任的每个目的港赔付限额600元、累计赔付限额1800元) | 5400(其中停靠时间缩短责任累计赔偿限额2700元;取消停靠责任的每个目的港赔付限额900元、累计赔付限额2700元) |
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障 | |||
意外身故和残疾 | 100000 | 300000 | 500000 |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双倍给付 | 100000 | 300000 | 500000 |
旅游大巴意外身故给付 | 30000 | 50000 | 70000 |
医疗责任(其中辅助设备每次事故限额2500元,牙科门诊每次事故限额4000元) | 80000 | 200000 | 400000 |
住院津贴(____/天),最长180天 | 50元/天,限额9000元 | 100元/天,限额18000元 | 150元/天,限额27000元 |
自然灾害导致意外身故或残疾 | 50000 | 50000 | |
旅行绑架及非法拘禁(____/天),最长30天 | 100元/天,限额3000元 | 200元/天,限额6000元 | |
救援服务 | |||
医疗运送和送返 | 200000 | 300000 | 800000 |
身故遗体/骨灰送返 | 50000 | 100000 | 200000 |
其中丧葬保险金 | 10000 | 16000 | 20000 |
亲属前往处理后事 | 8000 | 12000 | 20000 |
亲属慰问探访 | 8000 | 12000 | 20000 |
安排并支付未成年子女回国 | 8000 | 12000 | 20000 |
紧急搜救 | 40000 | 40000 | 40000 |
24小时全球医疗 | 包含 | 包含 | 包含 |
24小时全球旅行援助 | 包含 | 包含 | 包含 |
个人财产 | |||
个人钱财损失 | 1200 | 2000 | |
旅行者托运行李损失(运动器械及其附件的最高赔付额为总保额的25%) | 1000 | 2000 | |
个人随身行李损失(1、摄影、照相、录像器材或相关附件的最高赔付额为保额的50%;2、运动器械及其附件的最高赔付额为保额的25%;3、礼品和纪念品的最高赔付额为保额的10%) | 6000 | 10000 | |
旅行证件遗失 | 2000 | 4000 | 12000 |
旅行期间家庭财产保障 | 5000 | ||
银行卡盗刷 | 3000 | 5000 | |
宠物犬交通意外死亡保障 | 1000 | ||
个人责任 | |||
旅行者个人责任 | 200000 | 200000 | 1000000 |
1、投保年龄0-90周岁,71至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身故、残疾保障"和"双倍给付意外伤害"的保险金额为保单所载金额的一半,81至9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身故、残疾保障"和"双倍给付意外伤害"的保险金额为保单所载金额的四分之一。每人每次限购1份。90周岁以上不承保。
2、18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以死亡为给付责任的保险金额的赔付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
3、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的须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4、扩展因怀孕或骨折导致的旅行取消:指在旅行变更条款项下扩展被保险人自在携程成功购买保险时起、至被保险人按预定行程开始旅行时止的期间,被保险人或其配偶发生正常妊娠或者被保险人或其直系亲属骨折导致不适宜旅行的,保险公司按约定赔偿被保险人已经支付且无法追回的旅费,以本附加险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正常妊娠诊断或骨折证明。说明:正常妊娠不含宫外孕、葡萄胎。
5、 扩展接驳延误责任:指在旅行变更条款的“保险事件”项下扩展被保险人因航班延误或或邮轮延误导致接驳延误责任。
6、旅行者个人责任扩展高风险运动责任,但因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旅行者个人责任:1)被保险人参与任何职业体育活动或任何设有奖金或报酬的体育运动;2)被保险人进行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特技表演;3)被保险人进行滑翔翼及跳伞活动;4)被保险人置身于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期间(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者除外)。
7、经许可该保险产品可在全国范围内销售,符合本保险产品购买条件的人均可购买。
8、由于该保险产品属于短期意外险,在保险起期之前可全额退保,但在起保后(行程开始后)则无法退保。
9、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客服电话为95511转5转8。
本页信息不构成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详细信息请参见保险条款,并以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