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入境提示
拉脱维亚入境提示

1、自2021年1月15日起,入境拉脱维亚人员(不含11岁以下儿童、已接种疫苗人员、运输及乘务人员、过境不离开机场人员及外交人员)须持检测机构72小时内出具的新冠肺炎阴性证明。阴性证明包括核酸检测报告、医生证明书、抗体检测报告、证明不具传染性的医学文件等。乘客须出具上述证明方可搭乘交通工具。
2、乘自驾车入境人员须在https://www.covidpass.lv网站申报健康状况时注明新冠肺炎阴性。自疫情高发国家入境后仍需按规定自我隔离。
以上信息供您参考。因疫情传播风险较强,目的地、经停(转)地的入境政策以及疫情防控政策可能随时调整,请您在出行前务必仔细查阅入境要求以及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合理安排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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