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適用於2015年3月19日出發航次
三亞–中國
以下各行程提供廣東話或華語導遊
2015年3月20日行程
千古情之旅 – 含椰子宴晚餐 (QSYX-6C) 行程時間: 約5小時 (包括交通行駛時間) 收費: 新台幣$2,990元/成人, 新台幣$2,990元/小童 |
最少參加人數為30人, 最多為8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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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嶺之旅 –含海南四大名菜 (QSYX-7C) 行程時間: 約4.5小時 (包括交通行駛時間) 收費: 新台幣$2,380元/成人, 新台幣$2,380元/小童 |
最少參加人數為30人, 最多為8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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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返巴士服務 – 不含餐, 不含導遊 (QSYX-8CA) 備注:只限船上發售 行程時間: 約4小時 (包括交通行駛時間) 收費: 新台幣$500元/成人, 新台幣$500元/小童 |
最少參加人數為30人, 最多為800人
§ 如果您希望多一點時間在三亞遊覽或購物,你可以選擇我們的往返巴士服務。我們的巴士將先前往三亞灣椰夢長廊讓您拍照留念,再送您到夏日廣場。 夏日廣場是大東海最大的綜合性購物商場之一,商品琳琅滿目,可以滿足不同客人的購物需求。巴士將於下車同一地點接您回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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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龍灣-越南
以下各行程提供廣東話或華語導遊
2015年3月21日行程
海上游+岸上活動 - 含晚餐 (QHAL-3C) 行程時間: 約4.5小時 (包括交通行駛時間) 收費: 新台幣$1,930元/成人, 新台幣$1,520元/小童 |
最少參加人數為35人, 最多為300人
§ 下龍灣海上風景區 - 乘坐觀光船遊覽越南首個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評為世界自然遺產地的景點,2011年世界新七大奇蹟之一的下龍灣海上風景區(約90分鐘),沿途欣賞由形態各異的石灰岩島嶼構成的天然海上奇觀,景色綺麗,如詩如畫。 § 晚餐於當地餐廳。 § 乘車於市區觀光。 § 前往當地市集或當地超市自由購物 。 § 舊渡輪碼頭 –回船前,於舊渡輪碼頭拍照留念,結束愉快旅程。
** 此團不適合輪椅客人** |
海上遊+文化表演 - 含晚餐 (QHAL-4C) 行程時間: 約5.5小時 (包括交通行駛時間) 收費: 新台幣$2,260元/成人, 新台幣$1,970元/小童 |
最少參加人數為35人, 最多為450人
§ 下龍灣海上風景區 - 乘坐觀光船遊覽越南首個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評為世界自然遺產地的景點,2011年世界新七大奇蹟之一的下龍灣海上風景區(約90分鐘),沿途欣賞由形態各異的石灰岩島嶼構成的天然海上奇觀,景色綺麗,如詩如畫。 § 晚餐於當地餐廳。 § 前往當地市集或當地超市自由購物。 § 文化音樂表演 – 於鴻基市內劇院欣賞精彩文化音樂表演。 § 舊渡輪碼頭 - 回船前,於舊渡輪碼頭拍照留念,結束愉快旅程。
** 此團不適合輪椅客人** |
岸上活動+文化表演 - 含晚餐 (QHAL-5C) 行程時間: 約5小時 (包括交通行駛時間) 收費: 新台幣$1,600元/成人, 新台幣$1,270元/小童 |
最少參加人數為35人, 最多為450人
§ 前往當地市集或當地超市自由購物。 § 文化音樂表演 – 於鴻基市內劇院欣賞精彩文化音樂表演。 § 晚餐於當地餐廳。 § 舊渡輪碼頭 - 回船前,於舊渡輪碼頭拍照留念,結束愉快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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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岸上遊覽團包括旅遊保險。保障事項包括意外身故或永久傷殘,賠償金額如下: - 十三歲至七十九歲受保人士最高為美元$150,000。 - 十二歲及以下受保小童最高為美元$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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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童優惠價適用於11歲或以下之小童,小童2歲以下免費。
2. 岸上遊覽團可安排素菜餐,請於報名時提出有關要求。
3. 部分岸上遊覽團可能需要步行較長路程,消耗較多體力。請乘客在參加該等岸上遊覽團前注意其身體狀況。
4. 部分岸上遊覽團設有最低人數標準,如人數未及標準,可不能成團。
5. 所有岸上遊覽團均按先到先得的形式接受報名,並設有最高接待限額;本公司建議閣下儘早報名,以免因滿額帶來不便。
6. 岸上遊覽團團隊票一經售出,屬不予以退款,也不可以轉讓。
7. 請乘客保護好私人物品,謹防偷盜、搶劫。
8. 乘客在碼頭內外或參加岸上遊覽團期間,請加陪小心,以防造成意外。
9. 乘客外出時注意用餐衛生,請不要在髒亂的環境下飲用及用餐。
10. 岸上遊覽團是由獨立當地接待旅行社安排,麗星郵輪集團只為該接待旅行社代售岸上遊覽團的套票。麗星郵輪集團(包括其工作人員、職員及分支機構)將不會為該接待旅行社之行為、疏忽、缺失或遺漏及/或旅客因岸上遊覽團而引至之損失或傷害承擔任何責任。
11. 接待旅行社有權因應運作上的需要、天氣情況及/或旅客之安全、舒適或享受需要而更改行程(包括,但不限於,觀光地點、交通、住宿及餐飲安排)。行程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麗星郵輪集團及接待旅行社均不需就上述變更而引至旅客之損失、延誤、不便、失望或費用等承擔任何責任。
12. 麗星郵輪集團(包括其工作人員、職員及分支機構)及接待旅行社均不需就不可抗力事件而引至旅客之損失、傷害、索償、費用及支出而承擔任何責任。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或戰爭威脅、動亂、災難、天災(包括,但不限於,惡劣天氣情況、風暴、海嘯、地震及/或颱風)、恐怖活動、火災、交通工具技術故障、港口關閉、罷工及其他工業行動、政府部門之行動或決定及其他不受麗星郵輪集團及接待旅行社控制之其他情況。
13. 接待旅行社有權根據以下幾點拒絕乘客參加岸上遊覽團或取消岸上遊覽團: 遲到的乘客; 安全因素; 移民清關; 及超越接待旅行社管轄範圍之內的因素。
14. 宣傳刊物所載資料在送印時皆為正確,麗星郵輪集團保留更改條款及細則的最終權利而毋須事前通知。如有任何爭議,麗星郵輪集團保留最終決定權。
15. 除了麗星郵輪集團船上之岸上觀光櫃檯安排的相關交通服務以外,麗星郵輪集團將不對其他自由行乘客在所停靠港口的交通服務負責,岸上或港口以外的交通服務不在麗星郵輪集團的控制範圍內。
16. 行程及價格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詳情參照船上岸上觀光團資料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