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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医疗保险(捷克)

简介

简介

境外医疗保险,又称申根签证保险或旅游医疗保险,根据申根国家规定,自2004年6月1日起,申请去往申根国家,都并须出具境外医疗保险证明,使(领)馆以此作为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境外医疗保险要求如下:

1、境外医疗保险(个人或团体保险)可由申请人在居住国缔结,如无此可能,也可在第三国或由邀请人在旅行目的地国缔结;

2、须涵盖在申根区域停留期间所有医疗和风险:紧急医务治疗,紧急医疗转移,遗体遣返,门诊住院医疗,每项保险金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3、境外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且需注明申根国家有效。

4、在申请人患病风险明显较高等有理由的特殊情况下也可对保险金额提出更高的要求,如前往申根国家治病,除旅行医疗保险外,还须提供医疗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