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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携程台湾旅游保险

产品介绍

产品介绍

产品特色:

1、保障周全,涵盖意外伤害、紧急救援、随身财产以及旅程不便等保障;

2、涵盖因特定原因如怀孕、罢工、突发性重病等导致的旅程取消责任;

3、全单无免赔。

 

境外出险,请立即拨华泰报案电话+86 400 6095509

24小时AA国际救援热线(+8610)51295700

24小时境外旅行救援服务:

医疗援助:电话医疗咨询、推荐医疗服务机构、医疗转运和送返、安排住院许可、住院期间及其后的健康状况的监控;

旅行服务:接种及签证相关信息、翻译推荐服务、行李遗失协寻、护照遗失协寻、使领馆信息、紧急讯息传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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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利益

保障利益

保险金额(元)

基础款

经典款

至尊款

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障

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含户外运动保障)

500000

500000

500000

意外伤害双倍给付保险金(遭遇自然灾害或搭乘合法运营公共交通工具期间)

0

500000

500000

突发性疾病身故(含全残及猝死)

100000

100000

100000

旅行医疗费用(含户外运动保障;含医疗垫付服务)

150000

200000

200000

住院津贴
     (无免赔天数,最长90天)

100/天

200/天

200/天

住院探望
     1、经济舱往返机票费用(可含2位成年直系亲属)

实际费用

实际费用

实际费用

住院探望
     2、三星级酒店标间住宿费(可含2位成年直系亲属)

6000

6000

6000

紧急救援

医疗运送和送返

 100,000

实际费用

实际费用

身故遗体送返

 100,000

实际费用

实际费用

未成年子女送返

 0

 5,000

 5,000

个人财物保障

个人现金丢失

1000

1500

1500

银行卡盗刷(未成年人不适用)

10000

10000

10000

个人托运行李损失(含行李箱损坏补偿200元)

1000

1000

1000

个人行李及随身物品(每件或每套物品最高赔偿限额RMB2,000,手提电脑、平板电脑、手机每件最高赔偿限额RMB1,000最多赔偿两件,便携式数码类产品以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最高不超过RMB3,000)

5000

5000

5000

旅行证件丢失

5000

5000

5000

旅行不便保障

旅程延误(每延误4小时300元)

600

900

 1,200

行李延误(每延误8小时500元)

1000

1500

 2,000

旅程取消(含因怀孕或骨折导致的旅行取消;扩展去程航班延误连续达10小时及以上导致的旅行取消,按实际损失金额的70%赔付)

3000

5000

5000(含入台证扩展责任,限额500元)

旅程阻碍

3000

5000

5000

个人责任

个人责任

300000

500000

500000

 

特别说明

1、承保年龄范围限090周岁(含0周岁和90周岁)。

2、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根据《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3719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身故、伤残意外伤害双倍给付的保险金额为上述所载保险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

4、户外运动包括非职业性、非比赛性和非商业性的潜水、滑雪、滑水、热气球、蹦极、冲浪、风筝冲浪、攀岩、速降、自行车、徒步、野外穿越、野外定向、登山、溯溪、骑马、皮划艇、帆船、野战、拓展训练、漂流、自驾车。

5、“突发性疾病身故”71-90周岁的最高赔付额以该项责任保险金额的50%为限。

6、常住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身体健康的自然人,可投保本保险。

7、“附加旅程取消保险”扩展以下责任:1)在出发首日之前7天内,已计划的旅行境内原出发地突发流行疫病、暴乱或自然灾害;2)去程航班延误连续达10小时及以上的旅行取消:指扩展被保险人旅行出发时搭乘的首个班次的航班延误时间连续达10个小时及以上导致被保险人取消旅行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已经支付且无法追回的旅费按70%的比例进行赔偿,以本附加险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关于延误原因和延误时间的正式书面证明文件。

 8、至尊款“附加旅程取消保险”扩展赔偿以下费用:因台湾移民署申请配额限制,被保险人产生额外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签证加急费用,最高赔付限额人民币500元。下列情形之一不在赔偿责任范围内:1、被保险人个人或旅行社等原因所导致的签证延迟。2、保险合同生效前,被保险人已意识到可能导致不能按原定行程准时出签的状况

9、附加旅程阻碍保险扩展以下责任:在旅行开始后,被保险人因出发地、途径地或目的地发生自然灾害或恶劣天气导致原订交通工具无法按时出发而被迫变更预定行程的,被保险人为前往旅行目的地而额外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旅行费用,以及已经支付但未使用且无法追回的旅行费用。"

10、附加旅行医疗费用保险条款中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点:被保险人返回境内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时间以九十天为限,其余约定不变。

11、附加旅程阻碍保险中直系亲属的定义扩展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亲兄弟姐妹。

12、保障计划必须在被保险人离开境内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前投保,否则无效。

13、由于该保险产品属于短期意外险,在保险起期之前可全额退保,但在起保后(行程开始后)则无法退保。

14、保险产品的销售服务方为:携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公司网址:https://insurance.ctrip.com/portal/index.aspx

 

本页信息不构成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详细信息请参见保险条款,并以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