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材料请根据实际情况任选一样提供:
1、曾访问过韩国的人员,需提供签证页及出入境章所在的护照原件;
①2017年12月1日—2018年3月31日期间用平昌冬季奥运会有条件免签入境韩国且按时归国的申请人,提供护照上有B29签证类型章一页(如在旧护照上,请提供旧护照原件),符合此条件必须用此条件申请,不能用其他条件申请;
②持韩国团签,个人担保C32签证访问记录申请者,领馆只承认2016年1月27日之前的入境记录;
③持医疗观光签证访问过韩国的情况,不予递交;
④以上条件不适用于济州岛免签等免签入境相关国家【含免签观光登陆许可】的人员,及非法滞留者;
2、持有北京、上海、苏州、南京、杭州、宁波、广州、深圳、厦门、天津(和平区、河北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北辰区、津南区)、武汉(汉江区、江岸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西湖区、江夏区、硚口区)、长沙(岳麓区、开福区、芙蓉区、雨花区、天心区)、青岛(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户口者(集体户口除外,且身份证与户口本地址须一致),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不接受临时身份证)、经济能力证明材料(请见韩国旅游签证[青岛送签]C-3-9+顺丰回邮);
3、有22个OECD(经合组织)成员国中有任一国家出入境记录的申请人,需提交签证所在护照原件(包含签证及出入境章,如是电子签证需提供签证复印件及出入境章所在的护照原件);22个OECD成员国为: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美国、加拿大、芬兰;
4、17周岁以下的人员,
①有身份证者:需提供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如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需额外提供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及父母另一方户口本复印件;
②无身份证者:需提供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出生证明原件,如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需额外提供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及父母另一方户口本复印件;
5、55周岁以上的人员,请提供身份证原件,是否增补材料由领馆判断;
6、持有国际通用的信用卡中,被认定为用卡记录良好以及经济能力良好的优秀用户需提供:
①本人名下信用卡正反面复印件;
②该信用卡最近7个月对账单原件(须盖银行章);
③经济能力证明材料(韩国旅游签证[青岛送签]C-3-9+顺丰回邮)
7、四年制以上大学的在校生及毕业生;
① 在校学生:在校证明、学信网的学籍证明;
② 毕业学生: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学信网的学籍证明;
注: 2-3年制的专科除外;
如是中国大陆以外(港澳台)或海外的毕业生请提供:
①大学毕业证明书原件与复印件;
②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给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
备注:学历证和学位证以学校实际颁发为准,中英文皆可;学信网备案表或者教育部的认证书为中文)(2001年前毕业的申请人,学历认证报告上一般没有申请人照片,需先与领馆沟通是否符合方可递送);
8、韩国领事馆认可的知名艺术家、演员、运动员,艺术家等的证明材料:特定团体(协会等)的会员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条件或增补材料由领馆判断;
9、持有有效短期访问C-3类多次签证者的配偶、未成年人、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包含通过C-3-8签证、以未满17周岁或55周岁以上、四年制本科在读或毕业、免签记录多次、如2017年12月1号至2018年3月31期间免签入境的申请的多次往返不可以绑签条件申请的多次签证);
①夫妻绑签:被绑定人多次往返签证复印件、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不同时期三张以上生活照片,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
②子女绑定父母 (申请人需要在19周岁以下):被绑定人多次往返签证复印件、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不同时期3张以上生活照片,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父母绑定子女:被绑定人多次往返签证复印件、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不同时期3张以上生活照片,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0、访韩优惠卡持有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①需提供本人名下的已激活的访韩优惠卡正反面复印件、银行开具的储蓄证明原件;持卡人的同伴家族: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9岁以下)无须提供本人名下的访韩优惠卡,可与持卡人一同申请,但须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复印件等;
②经济能力证明材料(请见韩国旅游签证[青岛送签]C-3-9+顺丰回邮);
11、大学(包括专科大学)专职讲师以上的教师及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只限山东省内在职人员),
①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在职证明原件,须注明申请者的在职时间、所属部门、所属部门负责人姓名及公司公章;
③网上确认材料(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及网上查询密码);
12、中国国家公务员或者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只限山东省内在职人员),需提供:
① 在职证明原件,须注明申请者的在职时间、所属部门、所属部门负责人姓名及公司公章;
② 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及网上查询密码;
③ 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需提交在职单位的工作证;
13、作为中国人团体旅游组团旅行社的领队,访问韩国3次以上记录的人员,需提供:
① 领队证复印件;
② 在职证明原件,须注明申请者的在职时间、所属部门、所属部门负责人姓名及公司公章;
③ 之前访问韩国时的团签名单及护照上出入境章复印件;
14、月收入为5,000元(年收入60,000元)及以上的在职人员
① 近1年内的纳税证明(平均每个月超过45元以上)
② 近1年的银行流水,仅限标示(工资,代发,奖金等)内容的银行流水;
③ 近6个月的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及社保网上查询密码;
15、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的500强企业科长以上职务或6个月以上在职人员(只限山东省所在企业),就职于韩国的航空、船舶公司的正式职员,在韩国投资100万美元(10亿韩元)以上的企业的正式职员需提供:①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 在职证明原件,须注明申请者的在职时间、所属部门、所属部门负责人姓名及公司公章;
③ 三选一:a. 近7个月的工资单银行流水原件b.近半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c.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广州市社保证明需提交有“授权码”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④ 在韩国投资100万美元(10亿韩元)以上的企业的正式职员还需提供在韩国开具的海外投资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
1、以上材料以领馆审核为准,是否需要补充资料,是否签发或是否签发多次,以领馆决定为准,费用一经发生,领馆不退还;
2、银行流水/信用卡账单/存款证明,需空白处写上打印账单的银行详细名称及联系电话;在递交材料时领馆要求银行流水的最后交易日期须在14天内,建议申请人在寄出材料前一两天去银行打印银行流水账单,并保证有近一周内的交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