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打算前往德国与您长期居住在德国的家人或朋友相聚,且停留不超过3个月,则需要提供“经济担保函。
“经济担保函” 即对您前往及停留在德国的担保函,必须由您在德国负责接待的邀请人申请获得。(如果直接邀请人不具备开具此项材料的资格,也可由其他人帮您出具)
您的邀请人可在当地市政厅获得这份文件。邀请人必须填写第10150号 Bundesdruckerei 并签字,并且需提供以下材料:
邀请人身份证和护照。
经济能力证明(例如:账单、养老收入证明、自雇人员的税单、存款证明等)。
若邀请人为企业法人,可提供法人代表证明。
经济担保函信息表(签证申请人一人一份, 若配偶或16岁以下子女一同前往,一份“经济担保函”中可涵盖两人信息)。
市政厅将为签发“经济担保函”收取25欧元的工本费。
申请签证时,您需要提交“经济担保函”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其后原件将和您的护照一起返回。在您赴欧洲期间请携带并保留该材料。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当地相关法规为准。